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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萬元花費跑不掉!一次搞懂癌症細胞療法三段收費

轉載從: Tech News 科技新報

2019 年 12 月初舉辦的台灣醫療科技展,凡有關細胞治療的現場總是人頭攢動,民眾勇於提出問題,其中不乏老人家或滿口濃重口音的海外華人。相較一年前《細胞治療特管辦法》剛上路,台灣人對這類新興醫療顯得更關切。

《特管法》通過 11 申請案

展覽期間,已經取得《特管法》施行許可的花蓮慈濟醫院,以及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(下稱中附醫),公布了第一批接受自費細胞治療的患者現況,民眾得以藉由實際案例,一次弄明白最關心的收費問題。

根據 2019 年 12 月 18 日衛福部的最新公告,《特管法》已經通過 11 件申請案,其中有 10 件集中在癌症治療,參與的 8 家醫院包括三軍總醫院、中附醫、花蓮慈濟、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、高醫大附設中和紀念醫院、亞洲大學附屬醫院、光田綜合醫院、台南市立安南醫院。每家醫院的治療計畫不盡相同,施打的細胞種類、細胞數量、毒殺癌細胞的機制也互異,不能拿各醫院療程的總價格相比。不過,中附醫與花蓮慈濟的收費方式,基本上已經樹立癌症細胞治療的收費模式,也就是「3 段式付費」。

第一段是在患者經過醫院詳細評估後,雙方確定同意施打細胞療法;此時,醫院會先收取約 5% 的費用,並展開患者抽血、細胞擴增等細胞製備的流程。第二段則是正式進入療程後,每施打 1 劑免疫細胞只收取 1 劑的費用,直到療程結束,醫院會進行評估,一旦確認達到衛福部當初核可的成效評估點,才會收取最後第三段 10% 的尾款。

以花蓮慈濟醫院為例,施打免疫細胞過程中,與一般門診批價或住院治療付費無異,若是採門診輸注方式,患者批完價才會進行;若是住院輸注,則是住院結帳時批價付費。

療法新穎,保險給付有難度

目前中附醫與花蓮慈濟的三段收費方式相仿,不同的只是個別療程的總價格不一樣,花蓮慈濟提供 CIK 細胞(細胞因子誘導殺手細胞)治療第 4 期實體癌的一次療程,總共要施打 4 劑 CIK 細胞,平均每劑輸注價格 20 多萬元,整個療程大概是 109 萬元。而中附醫則是使用 DC(樹突)細胞治療第 4 期與 1~3 期標準治療無效的實體癌,整個療程要打 10 針,總費用為 180 萬元,平均每針施打時要付費 15 萬元。

據了解,2019 年 11 月才剛獲准以 CIK 細胞治療第 4 期實體癌的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,雖尚未正式進行患者的治療,但是業界已傳出可能是《特管法》之下,第一個療程定價低於百萬元的癌症免疫細胞治療。

儘管不同細胞與不同醫院療程的價格無法直接相比,但是從目前幾家醫院的定價來看,癌症細胞治療的百萬元水平跑不掉,也因為《特管法》下的細胞治療為自費醫療,一般民間保險能不能給付,也就成了患者與家屬關注的重點。

很可惜,保險不給付。細胞治療太過新穎,活細胞目前並不算是藥,臨床上的療效證據也還不是非常明確與全面,會因為患者身體狀況與細胞品質等而異,因此保險公司無法提出相關的保險給付標準,仍在積極研究。

不過,花蓮慈濟與中附醫皆透露,病人目前會透過私人保險的住院費用給付或是實支實付,來取得一些保險公司的協助,而醫院也會盡量在開立收據時詳細寫清楚,讓保險公司明白這是醫療行為,進而協助負擔部分費用。

雖說細胞治療定價高,但許多民眾依然會向醫院或醫師提出詢問。花蓮慈濟醫院基因暨幹細胞研製中心主任孫立易表示,醫院接到相當多的電詢,其中四分之三屬於癌症病患,四分之一為腦中風患者,也有少數詢問退化性關節炎,整體而言仍是救命的需求最大。

合併治療  免疫細胞扮助攻

中附醫拿到兩個不同期別癌症的《特管法》核准,收治病患的速度也最快,截至 12 月 6 日止,透過該院細胞治療中心洽詢的民眾近 600 位,約診人數也超過 200 位,正式簽約者多達 41 例。

醫院面對自費細胞治療抱持相當嚴謹的態度,就算評估該病患適合搭配細胞治療,也是會再三溝通確認意願,必須確定患者理解「花大錢不等於療效定如預期」。目前為止,花蓮慈濟對外公布 2 例施行細胞治療的患者,都是直腸─乙狀結腸癌且已經轉移的患者,因為尚未達到評估時間點,無法對療效下斷語。不過花蓮慈濟醫師李啟誠表示,可以確定到目前為止病人安全沒有問題,也沒有治療相關副作用產生,且有看到病情穩定的作用。

值得留意的是,現階段在《特管法》之下執行的自體細胞治療,醫師都有採用「合併療法」的共識,也就是結合既有治療方式再輔以細胞治療,並不能只靠自體免疫細胞治療。如李啟誠所言:「免疫細胞治療最好能搭配原有不錯的抗癌治療,由免疫細胞擔任有利助攻的角色,讓整個合併治療增加患者存活期。細胞治療不是仙丹妙藥,第一階段的細胞治療希望達到 3 個目標,延長存活期、控制病情讓腫瘤縮小、生活品質好一點。」

另一方面,中附醫截至 12 月初公布的數據,共有 7 位患者已經開始回輸自體細胞,包括 1 例攝護腺癌、3 例大腸直腸癌、3 例乳癌。該院細胞治療中心代理副主任張伸吉表示,第 1 例收治的第 4 期攝護腺癌患者已出現肺及骨轉移,在合併標準治療與自體樹突細胞治療 3 個月後,已經偵測不到肺、骨轉移,腫瘤指數(PSA)也趨近於零。

張伸吉強調,每位患者的狀況都不一樣,有人施打自體樹突細胞之後,腫瘤指數馬上下來,但也有患者剛開始輸注時腫瘤指數持續上升,這些都會讓醫師愈來愈有經驗,更知道如何篩選合適的患者,以及什麼樣的合併治療相對有效果。張伸吉所言,正是台灣施行《特管法》的初衷之一,除了讓有需要的患者不必遠渡重洋尋求治療,也希望透過真實世界的臨床經驗,讓台灣的細胞治療無論是在醫療技術或是產業發展,能走得更久更穩更遠。

▲ 免疫細胞治療最好能搭配原有的抗癌治療,讓整個合併治療增加患者存活期。

骨科細胞治療  下階段焦點

現階段 3 階段收費與合併治療的模式應該會是癌症治療的主流,民眾有了軌跡可依循,心裡也比較有底氣知道如何踏出與個案管理師或醫師溝通的第一步。當然,真正涉及可能的細胞治療時,還是要充分諮詢醫院與醫師,畢竟不同細胞種類與不同的細胞製備公司,甚至不同的執行醫師,或者病人本身的病情進展,都可能影響最後的治療結果。

癌症的細胞治療收費模式與合併治療方式大致底定,接下來的重頭戲,應該會在台灣號稱每年有 300 萬人受到困擾的關節退化問題。盼了一年多,衛福部終於在 2019 年 12 月 18 日發出第一張「非癌症」的《特管法》核准函,是由義大醫院與三顧公司攜手以自體軟骨細胞治療膝關節軟骨缺損。這不僅是台灣《特管法》通過的第一件合法膝關節軟骨缺損的細胞治療,而且負責執行的醫師包括以「杜氏刀法」揚名國際的骨科權威,同時也是義大醫院院長的杜元坤。由院長帶頭進行骨科相關的細胞療法,無論是治療結果、收費方式,絕對都是業界關注的焦點。

(本文由 財訊 授權轉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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